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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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清欠繳稅捐及罰鍰或已提供相當擔保者。

至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補發稅單及執行費繳納。

一、欠繳金額未滿新臺幣3萬元,可直接持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於通知書所載之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免負擔手續費。
二、持傳繳通知書至欠稅所在地之執行分署開單繳納或至稽徵機關補發繳款書後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
三、依通知書上所載之金額,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寄至傳繳之執行分署。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職司地方稅,公司行號有無短漏開統一發票(未辦理營業登記)係屬國稅業務,本縣權責機關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若您對開立統一發票(未辦理營業登記)部分有疑義,可逕洽該分局,總機03-8311860、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3-8311967。

一、受理情況:有稅捐爭議、申訴陳情或行政救濟諮詢等情形。
二、申請方式:透過書面、言詞、網際網路、傳真及電話等方式。

先申請復查,如仍有不服,再循序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一)國稅部分;權責單位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職司業務為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綜合所得稅(扣繳、租金收入、執行業務所得)、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該分局聯絡電話
總機:03-8311860
傳真:03-8311925
地址: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二)地方稅部分;權責單位為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職司業務為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契稅及印花稅等,如有上列稅務問題,可洽國地稅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限辦公時間並提供雙語服務)。

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或各年度所得資料,每一項資料(財產及所得資料分開計算)收取查調服務費250元。申請後無論有無查得資料,服務費均不退還。餘本人或代理人查調個人稅務資料免付費。

一、申請方式:您可點此連結:https://iservice.hltb.gov.tw/video/view;或至本局資訊網站(https://www.hltb.gov.tw)\線上櫃臺\視訊櫃臺。
二、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及下午1:30-5:00。
三、服務項目:
(一)繳納證明: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繳納證明。
(二)繳款書(開徵當期):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
(三)稅籍證明:房屋稅。
(四)課稅明細:房屋稅、地價稅。

有的。本縣地方稅務局有提供代收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受理後函轉送國稅局通報金融機構,民眾免往返奔波。

1.可以。
2.您可運用手機下載有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行動條碼,完成線上繳稅。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選取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運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等,再依畫面提示事項登入相關資料,即可線上查繳稅。

本縣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

一、「統一發票兌獎」APP為財政部所開發,相較坊間「雲端發票APP」,其功能更多樣,有儲存雲端發票、自動對獎、設定領獎帳戶、載具歸戶及直接兌領5、6獎發票中獎獎金,享受24小時、免出門即可兌獎的服務。
二、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下載連結:ios版本:https://apple.co/2A5ccZm、android版本:http://bit.ly/2A6bQS2

雲端發票,簡單說就是發票存入網路雲端,不列印紙本發票。消費者可以透過網路更便利來管理發票。

一、發票存在會員卡載具,店家會通知領獎。
二、載具有歸戶並設定中獎匯款服務,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會通知中獎還會自動將獎金匯入指定銀行帳戶。
三、載具已歸戶但沒有設定中獎匯款服務,需透過KIOSK機(如7-11的i-bon、全家的FamiPort等)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後至第一銀行、彰化銀行等領獎,如為5、6獎則可至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等領獎。

一、納稅義務人錯誤:退稅請求權為「10年」。
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10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二、政府機關錯誤:退稅請求權為「15年」。
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其退稅請求權自繳納 之日起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納稅義務人如有重溢繳應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之金融存款帳戶。
一、申請方式:
(一)申辦委託轉帳代繳稅款時,同時以約定帳號辦理直撥退稅。
(二)有重、溢繳稅款時,填寫退稅申請書,勾選直撥退稅。
(三)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繳款書附聯-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約定直撥退稅。
(四)手機掃描退稅通知單QR Code,透過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資訊網站「退稅通知單輔導直撥線上回復」頁面,申辦直撥退稅。
二、應附資料:金融帳戶存摺封面或金融卡影本。

退稅支票依一般票據處理原則兌付,逾開票日1年者,金融機構將不受理該票據之兌付,受退稅人應填寫「更正退稅支票申請書」,並檢附已逾兌領期限之退稅支票向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申請改訂開票日期,或改申請以直撥轉帳方式退稅。

一、遺失未逾開票日1年之退稅支票:
(一)「禁止背書轉讓」支票:請至付款行(即台灣銀行花蓮分行)辦理掛失止付手續,並 取具該分行已核章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至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申請補發退稅支票。
(二)「非禁止背書轉讓」支票:請至付款行(即臺灣銀行花蓮分行)辦理掛失止付手續,並持掛失止付通知書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完成相關手續後,向付款行領取退稅支票。
二、遺失逾開票日1年之退稅支票:
直接向開票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所屬分局申請補發支票,填寫「更正退稅支票申請書」及「退稅支票遺失切結書」。

為便捷民眾完成納稅義務,目前地方稅提供11種多元繳納管道:
一、金融機構臨櫃繳納(郵局不代收)
二、便利商店繳稅(限3萬元以下)
三、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四、約定轉帳
五、信用卡繳納(不限本人持有)
六、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七、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
八、電子支付帳戶轉帳
九、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繳稅
十、透過「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以行動支付工具繳納稅款
十一、使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線上查繳稅